期货经营机构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

2021-01-26 08:48

  1月25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实施《期货经营机构诚信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简称《办法》),《期货公司诚信评估方案》同步废止。《办法》不再对期货公司进行评估,并调整为全面汇总期货经营机构的诚信信息,意在客观反映期货公司真实的诚信信息状况,减少主观自由裁量的评价空间,将期货公司诚信状况纳入协会信用评价体系进行管理。

  《办法》主要在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扩大诚信信息管理对象范围。将诚信信息管理对象由期货公司扩大至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对期货经营机构的全覆盖。

  二是优化诚信信息管理形式。借鉴最高法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形式,管理形式由百分制打分的形式修改为诚信信息记录的形式,同时由每年定期公布“红榜”“黑榜”名单的形式修改为实时更新诚信信息的形式。

  三是新增诚信激励信息。将期货经营机构被税务总局列入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期货经营机构聘用共青团中央评选的优秀青年志愿者纳入诚信激励信息。

  四是调整失信惩戒信息,更加聚焦存在主观恶意、性质恶劣的失信信息。将期货经营机构被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被协会实施纪律惩戒,被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的失信信息由22项调整为4项;“一票否决”的7项失信信息中仅保留被追究刑事责任1项。同时,新增了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被税务总局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国家统计局列入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4项失信信息。

  五是完善诚信信息管理程序。增加了诚信信息的复核确认程序及信用修复等救济程序,从而形成有进有退的诚信信息良性管理机制。

  六是调整诚信信息管理方式。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2015年12月22日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期货公司诚信评估方案》,经过一次试评和三年的评估工作,有效推动了期货行业的诚信建设。但经过近几年的评估工作实践发现,以往将期货公司简单分类为“红榜”和“黑榜”的诚信评估形式无法全面反映行业真实的诚信情况。同时,以往采集的诚信信息也不足以对期货公司作出综合评价,发布的诚信评估结果容易使外界对期货行业诚信状况产生误解,影响行业形象,不利于期货公司后续展业。

  “守法合规经营是期货公司生存发展之本,诚信是期货公司乃至整个金融行业发展的基石。但近年来,随着期货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个别不诚信的行为或事件破坏了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投资信心。”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对期货日报记者说,诚信体系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期货行业也应以信用为基础,服务于公众投资者和国民经济。因此,强化行业诚信意识,建立健全期货行业诚信体系,是推动期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景川说,《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期货公司不断提升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并以此为基石优化专业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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