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实施半年 注册制IPO规模占全部IPO近七成

发布时间:

2020-08-31 08:55

       8月31日,新证券法实施满半年。作为新证券法中的一个重磅增量内容,半年时间里,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实现了扩围、提质。注册制下,上市公司的信披质量也明显提升。

      《证券日报》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截至8月30日,注册制下科创板和创业板IPO企业合计91家,占期间A股IPO总数的比例为48.4%,合计首发募资1607.81亿元,占期间A股全部IPO募资的比例为69.05%,接近七成。

       市场人士认为,新证券法实施的半年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IPO、重组、再融资多维度开花,注册制逐渐走向资本市场舞台中央。另外,伴随着注册制推进和监管要求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披质量也在逐步提高。

注册制稳步扩围

       新证券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交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

       5月底,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审核已经迈入2.0阶段,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变,审核问询“更精准、更高效、更务实、更协同”。

       8月24日,随着创业板注册制下首批18家企业上市,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注册制从科创板的增量市场,推广到了创业板的存量加增量市场。

      《证券日报》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自3月1日以来截至8月30日,共有188家企业登陆A股,同比增长95.83%,合计IPO募资2328.49亿元,同比增长104.22%。其中,科创板73家企业IPO募资1407.15亿元;创业板注册制下,18家企业IPO募资200.66亿元。综合统计,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注册制下IPO企业数量合计为91家,占期间A股IPO总数的48.4%;合计首发募资1607.81亿元,占期间A股IPO募资总额的69.05%。

       安信证券策略分析师夏凡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新证券法实施的半年时间里,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从科创板扩围到了创业板。从IPO融资规模来看,注册制下的IPO募资规模占比已接近七成。由此可见,目前A股IPO市场已经形成以注册制为主的新格局。

       除了IPO,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也同步实施注册制。今年6月份,科创板首单并购重组落地。截至目前,创业板注册制下,6家企业再融资注册生效。

     “从科创板到创业板,从上交所到深交所,注册制正稳步扩围,逐渐站上我国资本市场的舞台中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信披质量不断提升

      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贯穿于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定价、上市后持续监管、退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重点环节。

    “新证券法加重了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违规信披的行政处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过错责任亦升级为过错推定责任。”朱奕奕表示。

7月份,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完善了信息披露的原则性规定和临时报告事项,进一步强调董监高等相关主体的责任等。

    “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制度,依法信披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上市公司信披将进一步完善,以妥善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助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以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维护市场秩序。”朱奕奕表示。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志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是全过程、全方位的。所谓全过程,信息披露贯穿于发行申请到退市等所有重点环节,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真实、准确、充分、及时、公平地披露出来;所谓全方位,即发行人要“讲清楚”,中介机构要“核清楚”,审核机构要“问清楚”,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要“查清楚”。

    “我们可以看到,注册制下的发行审核环节,企业往往要经过多轮问询并公开内容。已经有多家公司在综合判断自身情况后选择撤回,截至目前,科创板IPO终止企业达到35家。”张志旺表示。

    “在这半年时间里,上市公司信披质量越来越高,IPO过程中的信披更细、更多、更全。”夏凡捷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是交易所的高要求,现在交易所非常注重与投资相关事项的披露。其次,上市公司也越来越重视交易所对其信披质量的评级打分,这个分数与他们未来的资本运作息息相关。第三,上市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职业素质也在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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